1、對房屋的原設計圖紙、裝修改造意圖、歷史修繕加固情況、前期的使用情況及后期的使用要求進行調查了解。
2、對房屋結構類型、建筑層數、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裝修概況及使用用途進行現場調查。
3、對房屋的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圍護結構、建筑裝修及建筑設備進行外觀檢查、測量,對部分典型構件損壞情況(變形、開裂、沉陷、滲漏、露筋等)進行外觀檢查及拍照記錄;對損壞較嚴重、重要性構件及設計改造有特別要求的構件進行重點檢測鑒定。
4、采用裂縫測寬儀混凝土承重構件進行裂縫情況進行測量,包括其長度、寬度、深度、形狀、條數,必要時繪出裂縫分布圖;依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對其進行評定,判斷其是否超出規范允許值。
5、采用“DJD2-1GC”型電子經緯儀對房屋部分部位豎向構件傾斜率或偏移比值進行測量,分析是否出現傾斜及不均勻沉降現象。
6、對房屋現有上部結構的建筑及結構布置、構件尺寸、樓板厚度、層高等情況進行現場測量,并與設計圖紙進行復核。
7、按照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鋼筋混凝土承重構件進行配筋情況、砼保護層厚度檢測。
8、按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鋼筋混凝土承重構件采用鉆芯法進行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對不宜采用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的構件采用回彈法進行檢測鑒定。
9、按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抽取一定數量的承重磚墻采用回彈法對其磚砌塊強度及砌筑砂漿強度進行強度檢測,對于砌筑砂漿強度太低時采用砂漿貫入法進行檢測鑒定。
10、對根據現場檢查、檢測結果,并依據國家現行相關規范對該房屋現狀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分析。
11、根據檢查、檢測情況和驗算結果,依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292-1999)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144-2008)判定該房屋結構安全性是否滿足目前的使用要求,并對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現結構損壞的構件提出合理的處理建議。